一、总公司权利和义务 1、负责将投资款(60%土地租金)投资到位; 2、负责将生产资料及时提供到位; 3、负责为合伙人提供银行担保; 4、负责预支交纳农业保险资金; 5、负责按"五统一分"模式对合伙公司进行日常管理与监督; 6、负责每年按约定进行利益分红。 二.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、负责将投资款(40%的土地租金)投资到位; 2、确保自筹20%的资金或全部资金按时到位; 3、配合银行贷款办理到位; 4、配合银大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; 5、负责在银大公司统一领导下管理运行好合伙公司全面工作; 6、负责每年按时足额还贷。 三、加盟合伙的条件 1、面积千亩以上,亩数以原土地流转协议为准; 2、经营时间三年以上,身体状况良好; 3、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,无合同法律纠纷; 4、村委会出具同意加盟合伙的证明; 5、同意与银大公司签订加盟合伙协议时,原土地流转协议作为附件,原协议中的条款约定由加盟合伙公司共同享有; 6、同意提取利润的2—5%作为村委会服务费; 7、同意财务由合伙双方共同管理,并接受村委会监督。 四、加盟合伙的投资及利益分配方法 1、股权比例银大公司:合伙人=60%:40% 2、投资总额以合伙人提供连锁加盟的土地租金总额为基数。 3、利润分红比例 银大公司:合伙人:村委会=50-53%: 45%:2-5% (1)合伙人可分红上限不超过50%,根据原土地租金和基础设施条件而适当调整。 (2)村委会可分红2-5%,根据村委会为合伙公司服务标准而调整。 4、亏损承担比例银大公司:合伙人=70%:30% |